实验动态

您的位置: 首页 >> 实验动态 >> 正文
关于组织开展2026年度实验室安全自查自纠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6-05-10     作者:     浏览量:   分享到:

学院各实验室: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保障广大师生人身安全和校园稳定,确保全校实验室安全运行,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6年度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工作的通知》(教科信厅函〔2026〕8号)文件要求以及我校本年度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安排,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参考《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6年)》决定组织开展2026年度实验室安全自查与整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要深刻认识抓好实验室安全工作的极端重要性,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方针强化安全红线意识,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和“三管三必须”要求,进一步健全实验室安全责任体系,落实各项安全管理制度。以排查和整改安全隐患为抓手,以切实消除各类安全隐患为目标,掌握防范实验室安全风险的主动权。各实验室要开展“全过程、全要素、全覆盖”的实验室安全自查自纠,重点做好易燃、易爆、剧毒、易制毒化学品安全隐患以及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建设排查与整改工作。

(一)检查范围

全院各类实验场所,包括教学及科研实验室、资产废弃物存放场所、楼层公共场所等。

(二)检查重点

1.实验室人员安全准入培训、应急处置培训、实验室三级培训、巩固强化类安全教育培训情况

2.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操作细则、应急预案的制定和落实情况;

3.实验用危险化学品、耗材的采购和使用是否落实信息化管理的情况重点做好易燃、易爆、易制毒、剧毒化学品安全

4.实验室危废处置是否落实信息化管理的情况

5.灭火器、气体浓度报警器等安全硬件保障设施配置及维护情况;

6.应急喷淋洗眼使用记录本是否落实周检制度;

7.实验室特种设备安全、用电安全隐患排查;

二、工作安排

(一)各实验室自查自纠阶段(2026年5月10-5月22

1.根据“谁使用、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各相关实验室应高度重视本次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按照教育部及学校通知要求,参照《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6)》(附件1)条目,结合实验室实际情况,制定本单位实验室安全自查自纠工作方案,要求逐条落实,认真组织实施。

2.对自查中发现的问题建立安全隐患台账,及时落实整改并做好整改记录,切实消除隐患。对短期无法立整立改的问题要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做好相应的防控措施,避免事故发生

特别提醒,参照《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6)》发现的任何小问题,例如,实验室卫生差、垃圾存放多,都如实记录并整改,切莫不报。

3.请各实验室于5月22日17:00之前,将《实验室安全隐患自查自纠汇总表(2026年)》(附件2和《实验室安全分级分类汇总表(2026年)》(附件3)电子版发送至邮箱lifan_snnu@snnu.edu.cn或QQ,纸质版文件由实验室负责人签字后报送实验办

(二)学院现场检查阶段(2026年5月25-527

1、初查。5月25日,由学院实验办和实验室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形成检查组,按各实验室提交的《实验室安全隐患自查自纠汇总表(2026年)》和《实验室安全分级分类汇总表(2026年)》对各实验室安全情况进行现场检查,检查自查自纠是否按照《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6)全面详尽排查,以及整改落实情况。

2、复查。5月27日,学院检查组对各实验室隐患整改情况进行复查明确各实验室危险源类型及数量,并对对各实验室安全分级分类情况进行审查和动态更新


实验办联系电话:029-81530773

物理学与信息技术学院

2026年5月10

【附件1】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6年).pdf 

【附件2】实验室安全隐患自查自纠汇总表(2026年).xls

【附件3】实验室安全分级分类汇总表(2026).xlsx